个人持股可否超过千分之五?
admin888
|个人持股可否超过千分之五?
1993年5月4日发布的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∶"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.超过的部分,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,挖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."但有特例,如某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称,该公司总股本为1800万股,董事长持有股数 3774840股.如此算来,其所持股数竟占公司总股本的千分之二百零九点七,该公司还有其他8位董事持股数超过千分之五.这并不违反《条例》规定。
因为该公司是1992年7月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 原 公司改制成立的.原公司认股户经批准可按原认股额 转为 等额股份,不受个人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千分之五限制.
牛市通网是一个牛股推荐网与低风险投资知识网,可以在线联系客服领取牛股。牛市通网从权威的投资专家、金融分析师等投资信息中挑选优质的文章进行发布。牛市通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知识、股票观点、股票分析和明智金融投资讨论等信息。